7.5.1、砌块排块时,还应考虑芯柱的制造、设置,每层芯柱的第一皮砌块用带有清扫口的砌块(如209),芯柱贯通以保证墙体的整体性。
7.5.2、芯柱的设置位置、数量及做法必须符合规范要求。该型砌块不宜采用构造柱替代芯柱的做
法,个别工程如需设置,应由设计人员与该种砌块生产厂家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解决。
7.5.3、门窗安装点及设备固定点处砌块的孔洞,应用C20混凝土填实。
7.5.4、在外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墙体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,注意设置控制缝;在墙体高度或厚度突然变化处也宜设竖向控制缝,具体位置按工程设计。
7.5.5、外墙每层圈梁上的砌块缝底宜设排水孔。
7.5.6、外墙每隔400mm高度,在水平灰缝内设置通长 的 3∮4钢筋网片,以增强砌块主体与保护面板的连接,加强墙身的整体性。
7.6、施 工要求
7.6.1、复合保温砌块强度等级应复合设计要求,并保证28D的养护期后再砌筑。
7.6.2、基础砌体必须采用水泥砂浆砌筑,地坪以上的墙体应采用水泥混合砂浆,砂浆强度不低于M5.0(砂浆的强度低于砌块强度1个等级)灰缝厚度10~12mm。
7.6.3、砌块砌筑前不得浇水,墙体内不得砌筑其他材料,砌筑时墙面必须用原浆做勾缝处理。
7.6.4、砌入墙内的3∮4钢筋网片必须放置在水平灰缝的砂浆层中,不得暴筋。钢筋网片的纵横筋不得重叠点焊,以保证在同一平面内。
7.6.5、各种孔洞、管道、沟槽和预埋件等,应在墙体砌筑时进行预留,不得在已砌筑的墙体时打洞开槽。
7.7、 砌体的热工性能K=0.508W/(m2·K)。